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遞補機制諮詢文件其中一個方案建議,如果議員因為死亡或病重出缺則依舊補選,但如果主動辭職則由同名單替補,在法律上可能有爭論。
林瑞麟表示,有關立法會議員出缺的遞補安排,政府諮詢文件提出的四個方案中,有信心政府提出的第二方案,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他又指出,第一方案禁止辭職議員於同屆再參選的方案,相對其他三個方案,在堵塞議員任意辭職的力度不足,因為同一政黨的人可以再參選。至於方案三提出如果是由自然原因引致出缺,就採用補選,換言之由不同原因出現的空缺,會有不同處理方式,法律上可能有爭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