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今日公布,9月展開新一輪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及二級助理貿易主任的招聘工作。
上述職位的申請者必須具備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的「二級」或同等成績,以及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方符合職位入職條件的有關部分。
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亦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但該測試的成績不會影響其申請以上職位的資格。
有意在2011 - 12年度招聘中,申請上述職位但尚未具備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者,又或希望應考基本法測試的人士,必須在申請期內報考綜合招聘考試及/或基本法測試。申請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及二級助理貿易主任職位的人士,不會自動獲邀參加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2011 - 12年度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及二級助理貿易主任職位的招聘詳情,將於9月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