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銀亞洲2名前高層,涉嫌收受一名商人分別250萬元及330萬元賄款,以協助對方申請貸款及延長還款期,區域法院法官早上聽取2人求情後,將案押後至下星期三判刑,並在10月就如何處理賄款進行聆訊。
次被告陳翊耀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案件只涉及延長還款期,並不影響銀行程序,監禁的刑罰對他打擊很大,已是嚴厲的懲罰,期望輕判。
而其前上司工銀亞洲企業業務部前主管、首被告陳寶奎開審前已經認罪,律師指顯出其悔意,認為適合的量刑起點,是監禁2年半。
案情指,陳翊耀收受一名商人賄賂250萬元財物,作為批核對方延期還款的報酬,陳寶奎則被控收受賄款330萬元。涉案商人曾偉,被控3項行賄罪,由於未有出庭應訊,正被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