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指醫管局向他在內地來港產子媳婦收取非本地孕婦收費是違憲,申請司法覆核敗訴後,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審法院退庭商議後,批准申請案件安排明年2月6日開審。
71歲的申請人霍兆榮歡迎法院的決定,並指提出上訴並非為自已利益。而醫管局回應指,由於有關個案涉及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當中,醫管局現階段不會作出任何評論。
上訴聆訊在25日進行,代表入稟人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表示,醫管局向港人的內地妻子收取分娩費是歧視,其政策忽視港人內地妻子與本港的聯繫,構成歧視,強調案件涉及重要原則問題,對社會有實際影響。而上訴庭的裁決中,將港人內地妻子定為訪客屬錯誤,他希望終審庭批准上訴。
終院其中一名法官質疑,入稟人的媳婦已獲發身分證,成為本港居民,有關問題已變成學術性討論。
案情指,霍兆榮於07年代表智障的兒子入稟法院,指無力為內地來港分娩的媳婦向醫管局支付分娩費,認為收費政策是歧視,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他先後在原訟庭和上訴被裁定敗訴,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被拒。醫管局豁免孕婦約13萬元分娩費和住院費,但他仍申請法援直接向終審法院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