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委會在今年首8個月,接獲近1000宗有關手機投訴,當中42%不滿保養及維條服務。
消委會今年首首8個月接到987宗有關手機的投訴,其中四成二是不滿保養及維條服務,較去年全年有兩成半投訴與保養及維條服務有關為多。
消費者普遍不滿手機維修中心的處理手法,其中有個案的買家,新電話購入一個月後發現有雜音,公司職員指不能維修只能換新機,但她之後收到的並非是新機。亦有投訴表示,將有問題手機交到維修公司後情況無改善,職員其後建議用半價回收手機,但要他繳付300元手續費。
消委會提醒市民,購買手機時,要留意廠商或電訊商提供的保養維修條款及保留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