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對競爭法部分修訂表失望 |
2011-10-22 (09:58)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較早前就《競爭條例草案》提出六項修訂,釋除了工商界及中小企的一些疑慮。但消委會對建議取消獨立私人訴訟權感到失望,認為是將消費者的利益作出很大妥協。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對修訂中取消獨立私人訴訟權表示失望,認為政府的修訂對中小企已相當慷慨,中小企的疑慮應可一掃而空,草案不應再有更多妥協空間。 代表中小企的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競爭條例草案》專責小組召集人陳國民表示,競爭法仍然有不清晰的地方,例如未有界定中小企,業界亦擔心競爭法難以應對大企業的壟斷行為,執法時會指向中小企。 競爭法草案委員會副主席湯家驊就認為,競爭法並非針對中小企,而是為了防止反競爭行為,多項修訂都考慮了中小企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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