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平息商界強烈不滿,政府日前突然就立法會正審議的《競爭條例草案》提出六大修訂,包括大幅減低罰則、取消獨立私人訴訟機制、非嚴重行為訂明豁免條文等。消委會對取消獨立私人訴訟權感到失望,認為是將消費者的利益作出很大妥協。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指出,取消獨立私人訴訟權,令消費者不能就反競爭行為進行私人訴訟,若遇上這種情況,只能向將來的委員會投訴。她認為政府不應該在修例上再作任何讓步。
代表中小企的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競爭條例草案》專責小組召集人陳國民則表示,競爭法仍有不清晰的地方,例如沒有界定中小企,業界擔心競爭法難以應對大企業的壟斷行為,反而擔心有關法例通過後,焦點將由針對大企業轉至中小企,最終是立法規管中小企。
不過,競爭法草案委員會副主席湯家驊強調,競爭法並非針對中小企,而是為了防止反競爭行為,多項修訂都考慮中小企的憂慮。劉燕卿也認為,政府的修訂對中小企已相當慷慨,中小企的疑慮可一掃而空,強調草案不應再有更多妥協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