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法院今早就外傭居港權案開庭,處理特區政府要求暫緩執行《入境條例》違憲裁決的申請。
高等法院上月底就首宗外傭爭取居港權案作出裁定,指限制外傭申請居港權的入境條例違反《基本法》,逾12萬在港工作超過7年的外傭有資格申請居港權。港府已就裁決提出上訴,並向法庭提出暫緩執行令。
除了處理暫緩執行令外,高等法院今日亦會聆訊第三宗外傭爭取居港權的司法覆核,入稟人是一對菲籍母子,母親來港工作19年,其兒子在港出生,兩人稱絕大部份以香港為家,早前向入境處申請永久居民身份證被拒。
另外,10多名工聯會代表在法院外請願,反對外傭擁有居港權,認為會為社會帶來沉重負擔,可能令大批本地勞工失業,要求政府採取行政措施,將負面影響減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