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根據換地方案,政府會把原來何東花園的發展參數適用於換地後的新地段,作為合理的經濟誘因,目前仍未與業主達成任何共識。
她表示,經濟誘因的類別和力度會按個別個案的情況釐訂,力求在尊重私有產權及保護文物之間取得平衡。由於每幢歷史建築有其獨特性,每個私人業主的訴求和意願不盡相同,劃一的方案不利於政府制訂最適合的經濟誘因,換取業主保育該歷史建築。
林鄭月娥今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考慮到何東花園的極高文物價值和所處的山頂地段的價值,以及業主已獲批把何東花園拆卸重建的計劃,認為有需要提出可供業主另外發展的土地作為經濟誘因。
政府今年5月向業主提出可行的換地建議,以保育何東花園最重要的部分。根據換地方案,政府會把原來何東花園的發展參數適用於換地後的新地段,作為合理的經濟誘因,目前仍未與業主達成任何共識。
她說,在應用提供經濟誘因的政策時,會向公眾交代擬議方案,並按所須的法定程序進行。就何東花園的個案,在公布希望把何東花園列為法定古蹟的同時,亦向公眾交代曾向業主提議的經濟誘因方案,目前這個機制是合理和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