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系交換生襲擊女友緩刑2年
2011-11-16 (14:53)
一名新加坡法律系男生因為襲擊在港大讀法律的女友,被判監6個月,緩刑2年。
法官判刑時表示,精神報告顯示,被告有人格障礙,要密集式治療重建自信。被告佔有慾強,由16歲開始多次拍拖失敗,考慮被告初犯,因為案件未能畢業,以及未能獲聘新加坡一間律師樓,判處緩刑。
案情指,24歲的被告鄭智毅,去年在港大法律系任交換生,與一名女同學發展為情侶,但女友今年提出分手。被告涉嫌於今年7月,在中環寓所禁錮和毆打事主,經審訊後,襲擊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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