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地《財經》雜誌報道指出,溫州動車事故,調查報告在4個多月後遲遲未公布。據稱,是高層對責任認定難以取捨。
報道指出,動車事故的書面調查報告已在9月完成。按照國務院相關規定,有關部門最遲到11月30日就應公布調查報告和事故的處理情況,「但這一天,相關部門未發出隻字片語。」
據接近調查組的人士稱,調查報告如果認定是信號設備供應商承擔主要責任,「則對中國高鐵的國際形象乃至出口不利」;如果認定鐵道部調度失當,則牽涉責任人眾多。此外,杭州電務段溫州電務、上海鐵路局調度所、溫州南站行車值班員,各方的責任孰重孰輕也難斷定。
溫州動車事故發生在7月23日晚,至少造成40人死亡、200多人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