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韡「打假波」輕判勞教
2011-12-30 (11:12)
香港青年代表隊足球員姚韡,疑受不住金錢引誘,慫恿兩名隊友在上月的港菁對俄羅斯青年軍的友賽中「打假波」,他較早前承認行賄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所。

        20歲的姚韡被還柙2星期,他早前承認2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的罪名。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沒有案底,在事件中已上了一課,而他在案中沒有傷害任何人,亦沒有得益,今次事件已令他喪失一份理想職業。

        律師又指出,被告目前已在一間球會找到工作,希望裁判官判緩刑或判被告入勞教所、教導所,讓他能盡快重投社會工作。

        案情指,被告與另外19名香港青年代表隊球員上月入住觀塘麗東酒店集訓。於同月12日被告邀請後衛陳湛羲購買球鞋,期間詢問他是否願意在賽事中蓄意輸數球以獲得數萬元的報酬,陳湛羲拒絕。

        至隔日亦即賽事前夕,被告在旺角大球場,詢問門將邱于銘是否願意在上半場賽事中蓄意輸三球以獲得4萬元的報酬,邱于銘同樣拒絕。

        被告於賽事完結後被廉署拘捕,警誡下承認曾行賄兩名隊友,聲稱是受深圳的「亞廖」所託,要求行賄隊友「打假波」。涉事球賽為香港U21代表隊對俄羅斯U19青年隊的友誼賽,港隊當日以1:2落敗,結果並沒有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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