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一級謀殺罪成立 |
2009-03-22 (05:39) |
(多倫多 )(加通社多倫多電)一名妒忌心重的少女利用性愛為餌,以及不停發出網上短訊,布局謀殺從未謀面,但認定是情敵的14歲少女倫吉兒(Stefanie Rengel),周五被裁定一級謀殺罪成。 死者家人請求法庭發出信息:不管殺人者年紀大小,必須承擔嚴重後果。檢控官表示,將會要求法庭對17歲女被告(代號M.T.)以成人罪犯看待判刑。 倫吉兒2008年元旦日被誘離家,她其後身中6刀倒斃雪地。至於涉嫌操刀殺人者則是將於今年秋季出庭受審、M.T.的男友。 陪審團退庭商議,重返庭上宣判被告罪成立時,旁聽席上傳來驚愕聲,倫吉兒和M.T.的家人都淚流滿面。M.T.的幼弟情緒激動,雙手掩面痛哭。 殺人者須承擔後果 倫吉兒家人是日的心情相當複雜。檢控官弗馬費特(Robin Flumerfelt)讀出他們所寫的聲明;「從家人的立場來說,我們在聽到裁決後終於鬆一口氣,但想到不單是我們的生活,還有被告家人的生活都受到無法彌補的創傷時,實在無法感到欣喜。我們希望判刑能還倫吉兒一點公道,同時發出一個清晰信息,不管殺人者年紀大小,必須承擔嚴重後果。」 灰褐色頭髮,戴眼鏡,略見肥胖的M.T.在倫吉兒遇害後,接受警方多次盤問時,均神情冷漠,在整個審訊過程中,一直表現淡然。但周五宣布裁決後,她開始哭泣,兩肩震動,不斷用身穿的藍色開襟毛線衣衣袖抹淚。 16歲以下人士以成人罪犯判刑的話,一級謀殺罪成會被判處終身監禁,5至7年不准假釋。年輕罪犯的最高判刑是入獄10年,包括4年的社區服務。陪審團過去3日退庭商議近21小時,終於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不尋常 專責調查這宗案件的多倫多警方參事警長賴恩(Det.-Sgt Steve Ryan)表示,罪行本身以致犯罪者都令人難以置信,然而,倫吉兒短暫的生命悲劇性地被結束,卻帶來深遠的影響。 他在庭外表示,雖然鬆一口氣,但深感不安,因為如今有兩個家庭被徹底摧毀。又表示,刑事被告的年齡以致整個計劃的水平,令這宗案件極不尋常;更無法相信一名15歲少女能夠精心策劃出這種事。 該名代號D.B.被控一級謀殺罪的少年,現年19歲,將於今秋出庭受審。 控方早前在庭上指出,M.T.對曾一度跟D.B.交往的倫吉兒妒火中燒,促使她一再催促男朋殺害對方,好令較她年輕,跟她從未謀面的倫吉兒不會介入她跟D.B.的關係。 M.T.沒有被控直接殺死倫吉兒,但檢控官依據已有法律原則,任何人輔導他們殺人,就犯了謀殺罪。控方舉出兩人之間在網上互傳的大批短訊為證,指M.T.在D.B.面前以承諾跟他性交,但要他先殺死倫吉兒。辯方律師在結案陳詞中曾提醒陪審團,不能根據互聯網資料去決定行兇意圖。 由於M.T.和D.B.在案發時均不足18歲,根據青少年刑事法,不能公開兩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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