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保險局「可負擔」計劃惠及貧戶新汽車保險方案 每月30元 |
2009-04-11 (05:25) |
(洛杉磯 )(本報記者陳慧如洛杉磯市報道)因應經濟下滑與上升的失業潮,繼宣布提供可負擔的健保方案後,有意競選下屆州長的州保險局長龐斯納(Steve Poizner),9日再次高調在洛杉磯宣布提供可負擔汽車責任險方案,每月保費約僅30美元,且並非由全體納稅人所共同負擔。 其實可負擔汽車責任險方案,對於加州民眾早就不陌生,過去幾年一直都有這種較低廉的汽車保險計畫,對此龐斯納解釋道,由於每年保費都上漲,加上加州失業率攀升到10%,因此在與保險公司溝通後下,保險公司近期將配合推出這種完全無利可圖的汽車責任險,並調整資格讓更多有需要的民眾可以納入此計畫內。 龐斯納進一步表示,經濟持續委靡不振,許多民眾已經開始削減預算,就他所知,除了娛樂奢侈品的項目遭縮減之外,甚至有民眾考慮不再繳付汽車保險費,尤其是大洛杉磯地區失業率更高達11%,情況可能更為嚴重。 對於考慮或已經不買汽車保險的民眾,龐斯納緊急呼籲說,千萬別讓保險過期,因為沒有保險駕車,是違法且危險的行為,被警方發現除了須繳罰款之外,也可能會因此遭吊銷駕照或汽車行照。 據了解,加州可負擔汽車責任險方案,其費率依據縣市而有所不同,例如在聖地牙哥每年的保費低廉至大約265美元,洛杉磯縣每年則約368美元,龐斯納說,大多數縣市低廉年保費約300美元,全加州則保證一定會在400美元以下。 至於哪些民眾可符合資格申請,同意廉價受保的保險公司,也祭出多項降低賠償風險的資格規定,前提是必須為「良好駕駛人」(Good Driver),這意味著過去3年內,不能有超過一件車禍,或一個交通點數的違規記錄;且車禍事故不能涉及人體受傷或死亡,而交通違規則不能牽涉重或輕罪指控;收入不能超過聯邦貧窮的標準的250%,意即單身年收入在2萬6千元以下,兩人家庭在3萬5千元以下,四人家庭則在5萬3千元以下;更重要的是,車輛價值必須不能超過2萬美元。詳情可電洽1-866-60-Auto-1。 此外,儘管政府有此美意,但難保不護有民眾心存僥倖心理,南加保險華裔經紀人建議,民眾為了自保,最好花點小錢加保「對方無保險的駕車人士保險」 (Uninsured Motoris,俗稱UM),此保險可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是對方的錯,而對方沒有購買保險,或對方逃離現場(Hit and Run),自已的保險會作出責任賠償。 根據華興保險羅姓代表的說法,如果是有無保險的對方的車牌資料,UM可賠償人體傷害與汽車損失,但如果對方跑掉,則UM僅理賠身體受傷,不包括車輛財產損失,不過如果受害民眾當時記下對方車牌,並立即報警的話,過去的例子發現,員警都當天或隔天會尋線找到這名駕駛人,屆時保險公司仍會賠償包刮人體與財物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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