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理基廷警告 提公積金年紀勿升到67歲 |
2009-05-28 (05:26) |
(澳洲 ) (本報墨爾本訊)前總理基廷(PAUL KEATING)和前澳洲總工會秘書長科迪(BILL KELTY)警告聯邦政府,不要把可提取公積金的年齡提高到六十七歲。 基廷和科迪在八十年代聯手設計澳洲的公積金制度,基廷在擔任財長時引進這套制度,並在擔任總理時擴大它。 按這一制度工人目前在五十五歲至六十歲之間,就能提取他們的公積金儲蓄,主要取決於他們何時出生,但政府正考慮財政部次長亨利(HENRY)對稅制的調查報告中建議的,到二零二三年把提取公積金的年紀提高到六十七歲,與可享受養老金的年紀相同。 科迪告訴費法斯(FAIRFAX)報業集團,把允許提取公積金的年紀,提高到與聯邦預算方案中提出的退休年紀相同,將會「毀掉我們現在所熟知的公積金制度」,並令強制繳納的公積金,成對一項稅而不是對工人的一項惠益。 基廷說,只有人們的壽命增長,提高公眾領養老金的年紀並非不合理,「但個人支付的公積金卻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碼事。」 他說,公積金是被設計為由私人蓄儲,對公共提供的養老金的一種補充。如果把它視為從屬於養老金,那些從根本上來說,要犧牲工資來繳納公積金,將會沒有道理。 基廷說,這就是為甚麼現在可以提取公積金的年紀低於目前可領養老金的六十五歲年紀。 (南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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