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瑪廁所產子 辯稱不知懷孕8個月 少女棄新生兒判無罪 |
2009-06-26 (05:55) |
(溫哥華 )(加通社沙省亞爾拔王子電)被控在沃爾瑪店內洗手間遺棄新生嬰兒的沙省少女,獲判無罪,高等法院法官葛布里森(Neil Gabrielson)說,荷爾卡(April Halkett)顯然是驚慌失措的年輕母親。 現年22歲的荷爾卡沒認罪,她告訴法官說,2007年5月在洗手間產子前,並不知道自己懷孕。剛生下的男嬰身體發青又未動彈,所以她以為孩子已經死亡而離開商店。 辯護律師克利山(Ajay Krishan)把荷爾卡描述為受到驚嚇的20歲少女,並不知道已經懷孕8個月。 以為嬰兒已夭折 但檢控官克拉斯頓-薇絲簆(Jennifer Claxton-Viczko)指出,荷爾卡因為男嬰不是長期男友的骨肉而加以遺棄。 她在結案陳詞時質問,被告如果以為孩子已經死亡,為何要離開?誰會把死嬰丟在馬桶內? 荷爾卡曾告訴警方,在努納伏工作的男友是嬰兒父親,但DNA測試結果不符。她作證稱,2007年5月21日在亞爾拔王子巿的沃爾瑪店入廁後,不到2分鐘就將男嬰生在馬桶內。 克利山說,荷爾卡離開沃爾瑪店有道德過失,但沒犯罪。因為被告如果認為嬰兒已死,就不造成危害。此外,荷爾卡如果真的要遺棄嬰兒,就不會到沃爾瑪店產子。 一位醫生作證說,荷爾卡不知道自己懷孕是可能的,快速生產的孩子會有數分鐘不能呼吸,以致身體發青。 另外一位證人則指出,她們聽見呻吟聲,並且發現地上有大灘血及衣物,至少2人問過荷爾卡有無問題,而她回答沒事。 荷爾卡離開後,另一位婦女在塞滿衛生紙的馬桶內發現小手。商店經理拉起嬰兒,後來由救護人員救活。 警方公布商店的監視錄像後4天,在沙省北方社區找到荷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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