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禁打手機26日生效違例者保費可能加3倍 |
2009-10-02 (05:52) |
(多倫多 )省府宣布禁止在駕車時使用手提電話等電子儀器的法例,將會在10月26日正式生效後,有保險業界人士估計,駕駛紀錄不良的司機,若被票控,保費將可能大幅飆升至少3倍。警方認為,新例能起阻嚇作用,但承認未必能全面杜絕有關的違規行為。 多倫多警隊華人社區聯絡主任陳楚標警官周三接受A1中文電台時事節目《A1出擊》訪問時表示,新例實施後,警方不會刻意加派人手執法,只會在巡邏期間,發現違規者,就會在3個月的寬限期內「教育」司機。他承認,省府立例也要靠司機自律,警方只能盡力執法,未必能百分百取締這類違規行為。 罰款500 阻嚇力大 陳楚標又指出,新例違規者所犯的罪名,類似超速駕駛,或沒佩帶安全帶等違規行為,容許司機上訴,由法庭決定誰是誰非。他又認為,就算新例只是對違規者罰款500元而不扣分,也足以有阻嚇作用,因目前的交通違例告票,一般罰款只有110元。 新世界保險總裁姜永慶認為,新例下的違規者被罰款後,會否影響汽車保費,要視乎司機當時的駕駛紀錄。 他估計,保險公司會把新例下的違規行為列作屬於犯小錯的罪名,一般保險公司會接受客戶犯兩次少錯,也不會影響保費。但若客戶犯新例時,已有兩個小錯,就可能被轉移到高風險市場,保費會比原有保費多3至4倍,若原有保費是2,000元,犯規後保費就可能上升至7至8,000元,因此呼籲駕駛者在新例實施後,要小心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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