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接外工作毋須書面批准
2011-07-15 (11:19)
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3人涉嫌串謀欺詐及貪污案件,今日繼續在區域法院審訊。今早將由陳志雲以前的直屬上司、無線退休助理董事總經理陳禎祥作供。

        陳志雲及另外2名被告叢培崑和陳永孫今早先後抵達區域法院應訊。控方在庭上出示9封電郵及文件,都是陳志雲於2005至2009年間,向陳禎祥申請接外面的工作。

        陳禎祥作供時指出,同意在一般的情況下,如果他覺得沒有問題都不會回覆。他亦認同陳志雲的代表律師指,即使有兩次是收錢工作,都毋須書面批准。而無線高層亦可以從剪報上,知道陳志雲在外面接的工作,同意辯方律師所講,陳志雲好難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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