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車事故調查要建第三方安全認證制度 |
2011-12-29 (09:45) |
  「7•23」溫州動車追撞調查報告終公布,事故歸咎於列車信號設備設計有缺陷、鐵道部技術審查把關不嚴,設備因雷擊導致故障後處置不力,不安全行車下引發嚴重事故。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強調,在高鐵快速發展的過程中,要加強高鐵技術設備準入管理,加強高鐵技術設備的研發、生產、檢驗、測試、審查、試用、許可等方面的工作,建立完善建設工程安全預評價和信號新設備第三方安全認證制度,強化技術審查、驗收、安全評估等環節。 同時,要加強高鐵運輸安全基礎管理,強化對職工執行規章制度和作業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技能,督促職工認真正確地履行職責。 他又指出,在高鐵建設、運營管理過程中,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不能只強調速度、效益而忽視質量和安全。 他指出,為舉一反三,認真吸取事故教訓,事發後,調查組就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問題,及時向鐵道部印發了整改建議函,鐵道部會同通號設計院於8月19日對所有使用該設備的甬溫線、廣珠線、海南東環線等三條客運專線58個車站、18個中繼站進行了整改,從運輸組織、技術設備等方面採取了整改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總理溫家寶28日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7•23」動車事故調查匯報。事件中54人受處分,包括年初涉貪在押調查的前鐵道部長劉志軍、前運輸局長張曙光,2人需負主要領導責任,將另案一並追究。8月在深圳參與鐵路檢查時心臟病身亡的通號公司董事長馬騁,也負主要領導責任,鑒於已經去世,不再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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