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證券集體訴訟 火力對準金融業 |
2009-01-08 (04:04) |
(三藩市 )(本報訊)面對1930年代以來最嚴重熊市,投資者都希望華爾街承擔責任。史丹福大學法學院證券集體訴訟研究所與Cornerstone Research聯合準備年度報告指出,2008年的聯邦證券集體訴訟主要都是針對金融界企業。 2008年總共有210宗聯邦證券集體訴訟,較2007年176宗多19%。原告人指稱被騙多達8,560億元,比2007年多27%,是六年來的最高。 去年將近半數訴訟都與金融海嘯招致的投資者損失有關。97宗涉及次按和信貸,103宗點名控告金融機構。 史丹福教授Joseph Grundfest指出,證券集體訴訟從未試過如此集中針對金融服務企業。代表投資者參與集體訴訟的律師樓Labaton Sucharow,其律師Tom Dubbs表示,大量官司主要都針對金融機構。 根據報告,標準普爾500指數中的金融公司,三分之一都吃了新官司,這些公司佔了金融業市值的55%。比較起來,能源巨擎安龍倒下之後,2002年34%共用事業公司面對集體訴訟,2001年科網泡沫爆破後,只有15%科技公司成為集體訴訟目標。 集體訴訟聲稱的損失更是巨大。去年集體訴訟原告指稱的損失高達8,560億元,是自從2002年以來金額最高的一次。12宗訴訟索賠50億元以上。大多數巨型訴訟都是針對金融機構。信貸危機訴訟的平均索賠金額高達350億元,遠遠超過非信貸危機訴訟平均的3.87億元。 這些訴訟指控非常具體,很多都是指控銀行低估本身持有的有害資產數量,高估了它們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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