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女子追索遺孀退休金 高院說不 |
2009-01-31 (03:35) |
(多倫多 )(加通社渥太華電)加拿大最高法院表示,因再婚以致未能繼續領取遺孀退休金的沙斯卡川省一名女子,不能以本身的權利被侵犯,而向省府索取賠償。 雷溫達爾(Laura Ravndahl)要求取回24年的退休金,以及損害賠償及利息,但已被最高法院法官以七對零的裁決阻止。 7個省及聯邦政府也介入反對雷溫達爾索償。 雷溫達爾的代表律師金寶爾(Thomas Campbell)指稱,這些政府不想人們能夠挑戰已實施了20年的法律。 在丈夫於1975年因工作意外死亡後,雷溫達爾獲工傷賠償局(Workers' Compensation Board)發給退休金,但於1984年再次結婚後按照當時的法律終止。 六個月之後,性別平等的人權憲章保障生效,而沙省政府修改法例,准許再婚之後可以繼續領取有關的款項。 然而,新例沒有追溯權力,以致雷溫達爾及另外約300名遺孀無權領取。 沙省於1999年同意給予每人一筆過8萬元來和解,條件是彼等放棄日後提出訴訟的權利。 雷溫達爾拒絕接受,並且在若干遺孀的財政支持下告上法庭,要求將有關的福利追溯至憲章於1985年生效之時。 現年72歲的雷溫達爾在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後說:「我們不滿意。」 根據裁決,她仍略有機會採取其他的法律途徑,但她認為作用不大。 她說,支援訴訟的金額早已用光,沒有錢在法庭上甚麼也做不來。 她表示,可能會申請曾經拒絕的8萬元。 這宗訴訟的理據在於雷溫達爾的退休金未獲重新發放,因而憲法中的平等權利受到侵犯。 首席法官麥洛蓮(Beverly McLachlin)在一致的裁決中寫道,雷溫達爾被禁止展開損害賠償訴訟,原因是她未有及時入稟。 不過,最高法院表示,雷溫達爾仍有權在法庭上挑戰沙省政府的行為的合憲性。 麥洛蓮法官提及個人損失索償及因為挑戰憲法而可能為較多人爭取得到的「其他福利」的不同之處。 麥洛蓮表示,如果該省的退休金法律最終被擊倒,便會由主審法官來決定應否向所有受影響的人恢復支付退休金。 利齋拿律師艾伯特斯(Patrick Alberts)亦於去年提出集體訴訟,但負責有關申請的法官要等候雷溫達爾的訴訟裁決之後,才決定是否批准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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