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失業金越快越好 |
2009-02-18 (03:05) |
(紐約 )經濟下滑,失業人數劇增,讓很多華人不得不申請失業金來支撐生活,州勞工廳提醒華人了解申請失業金的基本規定,以免使可能得到的福利打折。 法律規定凡是工作滿一定時間,因為不是自己的錯誤而失去工作,願意繼續工作並在積極找工的人都可以申請失業金,過去18個月在紐約州內工作的人都可以在紐約州申請。所謂「不是自己的錯誤而失去工作」不僅指因為公司不景氣、工作職位被削減等原因被非自願的裁員的情況,也包括因為不能勝任工作而被僱主解僱的情況。但如果是因為違反公司制度或與僱主或工友爭吵而被炒魷魚、或自動辭職或因工會罷工不能工作的情況不算在內。 申請失業金必須在之前工作的時間段做滿兩個季度(六個月),其中至少一個季度的工資達到1600元以上,兩個季度的工資總數必須是薪水高的季度的工資的一倍半。 失業金的數目一般是申請人工資最高的季度工資的1/26,但每周最高失業金不得超過405元。對於半職工作者,如果每周工作少於4天,周薪少於405元,也可以得到失業金,但金額比全職申請人少很多。 失業金申請最好在失業後第一周馬上遞交,遲交申請得到的福利數額將受到影響。如果在本周已經工作了四天以上,薪水達到405元以上,則必須要等到下周才可以遞交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勞工廳網站上填寫申請表格https://ui.labor.state.ny.us/UBC/home.do或致電1-888-209-8124(有中文服務) 。 沒有綠卡的合法身分勞工也可以申請失業金,但無身分勞工則不享有這項福利。榮筱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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