剋扣廚師及女侍應工資 馬來餐館東主被罰逾18萬元 |
2009-05-16 (05:25)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墨爾本一餐館東主因僅付給一名工作十八個月的全職廚師不到一萬元,被罰款逾十八萬元。 聯邦勞動場所申訴專員指陳大馬華裔商人洪寶孟(音譯,POH MENG HONG)以往經營博士山(BOX HILL)的餐館時,付給職員的工資低於規定。 墨爾本裁判司霍金絲(KATE HAWKINS)判KAYU BOX HILL經營PENANG KAYU NASI KANDER PTY LTD罰款十五萬八千四百元。公司的東主洪寶孟個人罰款二萬五千元。 該公司和洪寶孟承認違反十一項勞動場所法規。 在經營這家餐館期間,一名全職廚師被業主少付七萬六千元工資,兩名十九歲的散工女侍應,分別被剋扣四千八百七十六元和八百九十九元工錢。剋扣工錢是在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期間發生。 勞動場所申訴專員公署的行政主任坎貝爾(MICHAEL CAMBELL)說,洪寶孟安排一位馬來西亞籍的廚師到他的餐館工作十八個月,只付給他九千六百五十元。 坎貝爾說,這些工錢還不到這位廚師應得的最低工資之百分之十二。這樣苛刻的剝削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法庭的判決已傳出一個強烈的信息,這類行為是不能容忍的。 裁判司霍金絲說,這一剋扣工錢的程度令人震驚和難以置信,洪寶孟顯示出「完全不理會勞動場所法規」。 她說,受剝削的馬來西亞廚師因其臨時移民身份而特別易受人剝削。 勞動場所申訴專員署二零零七年開始調查此案後,PENANG KAYU NASI KANDER PTY LTD公司補發給廚師一萬零六百元,補發給兩位女侍應共八百零五元。 霍金絲裁判司下令該公司支付它還欠下廚師的六萬五千三百四十一元工錢,分別給兩名女侍應補發四千一百二十八元和八百四十一元剋扣工錢。 (南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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