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電玩禁售少年法例 華埠平價柏文 候選住戶開放申請 |
2009-05-22 (05:16) |
(三藩市 )(本報記者蕭慧三藩市報道)禁止遊戲商向未成年人租售過分渲染暴力電子遊戲的加州法律,在遭到加州高等法院、聯邦第九巡迴上訴庭指其違憲在後,州政府決定將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撰寫此法的州參議員余胤良為此決定喝彩,並認為由於之前聯邦最高法院曾有案例,承認未成年人腦部發展未成熟,應該區別對待,令聯邦高院推翻下級法院判決的勝算增加。他期望這條法律最終可成為美國具地標意義的新法。 新法例推出從未實施 2005年,當時仍是州眾議員的余胤良成功推動AB 1179——禁止向未成年人租售極端暴力遊戲法案成為加州法律。該法禁止電子遊戲業者將過分暴力、殘忍血腥的電子遊戲出租或販賣給18歲以下青少年。違反法令者每次違規可能面臨最高1000元罰款。但電子遊戲業界馬上向法庭提出禁制實施要求,隨即提出訴訟,令該法從未正式實施。 之前兩次法院判決,均指此法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護的言論自由權,並指未能充分舉證暴力遊戲會對兒童及青少年造成心理傷害。但州總檢察長布朗(Jerry Brown)昨日宣布將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令此法留有一線生機。州長阿諾也支持這一決定。電子遊戲業界稱此舉「浪費時間金錢和誤導大眾」。 余胤良指出,電子遊戲商在法案推動期間,已花費數以百萬元計去遊說立法議員反對此法,現在又不斷花費巨資在法院上尋求推翻此法律,卻正正顯示電子遊戲業界針對未成年人市場,發展各類包括暴力色情的電子遊戲,是其重要的商業營利手段。 色情暴力刺激青少年 他表示,2005年聯邦最高法院對一案件的判決中,已顯示最高法院認同因為未成年人腦部發展未成熟,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判案應有不同對待。身為兒童心理學博士,余胤良指出,正因未成年人的腦部正在發展之中,當他們過早接觸到一些渲染殺人暴力甚至色情的極端暴力電子遊戲時,容易令未成年人受到刺激和影響,日積月累下可能使人對極端暴力變得麻木,最終衍生暴力罪案。 在余胤良看來,法庭以損害言論自由為理由推翻此法。但言論自由也要看這些事情是否對公眾有害。美國法律限制未成年人接觸色情物品、酒精、煙草,就是因為要保障未成年人免受上述物品毒害,法官顯然不認為過分渲染暴力的電子遊戲如同煙草般對未成年人的成長有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