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分用暴力致他人死亡 年輕球員誤殺罪名成立 |
2009-05-30 (05:53) |
(多倫多 )(加通社賓頓電)密西沙加在2007年5月一間中學舉行校際橄欖球賽事中,15歲球員卡斯提洛(Manny Castillo) 頭部碰到地面,受到重創死亡,另外一名18歲球員因為過分使用暴力被控誤殺。安省法庭周四裁定被告誤殺罪名成立。 法官鄧肯(Bruce Duncan) 在宣判時指出,「在球場內比賽,仍然要遵守法律……被告蓄意向死者使用球賽規則也不容許的暴力。」 法官在結案陳辭時稱,死者被襲時,球兒當時不在死者附近,而是在遠處。今年18歲的被告也是著名的冰球員。法官指出:「被告的非法行為引致他人死亡,因此犯了誤殺罪。」事發時,距完場不過數秒。 包括球證在內的17名證人作證,均指被告在整場比賽中動作過火,且不時大動肝火,與球證爭辯。控方指被告將死者摔到半空,兩腿朝天,然後令他倒地時頭臚先著地。 球證作證時稱,他聽見被告說過,會將死者「重重摔到地上」。另一名證人表示聽見他這樣說:「他鎖著我的頸,所以我要將他摔到地上。」 辯方律師稱被告是在自衛,而且死者也明知橄欖球是體力運動,並已同意會有人向他作體力衝撞的。 但法官說道,根據其他證人的供詞,認為頸鎖的動作為時甚短,而且被告也能夠擺脫自己。法官指出:「因此,其後發生的事,已不是自衛,而是過分的報復。」 被告聽見法官的判決,幾乎昏倒過去,他的母親則在旁安慰他。 控方律師洛夫德利(John Raftery) 要求獲得一份有關被告的品行的書面報告,才在7月6日根據報告書內容決定是否要求判處成人刑期。 他也表示知道死者的家人對這名已被判有罪的年青人深表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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