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公司十七年來第七次涉及賄賂 採購經理涉嫌要求改投標價受賄 |
2009-06-17 (05:15) |
(澳洲 )(本報雪梨訊)鐵路公司的誠信再次受嚴重質疑,因有一名採購經理被指收受賄賂,才批出合約,涉及款項數以十萬元計。被告是華西坎(WASIM KAHN),在08年8月被鐵路公司聘為合約僱員,為期17周,他被指向UNISEC公司索取及收受賄賂,以便批出一份保安員的合約。本案昨日在廉政公署(ICAC)進行首日聆訊,庭上透露,代號CHAUCER的行動進行了12個月調查,涉及華西坎及UNISEC的上述舉動。本案的調查是因為UNISEC老闆阿非克(ASEN HARAMB AFIC)向廉署舉報。 廉署代表律師德芬樸(CAROLYN DAVENPORT)在庭上稱,有八間公司出價投標爭取上述合約,其中有兩間符合要求。UNISEC的標書按每周工作56小時計算,另一間公司的投標是每周工作72小時,報價年薪248,472元。不過投標要求是每周工作56小時。 華西坎趁機要求UNISEC按每周工作72小時再報價,旨在圖利。他要求提高報價,並且收賄。 德芬樸又指華西坎由他的叔叔阿里(MOHAMMED ALI)作中間人,索取賄款。本案是自從1992年以來,鐵路公司涉及賄賂的第七宗被廉署調查案件。德芬樸指出,本案顯示鐵路公司的制度無法防止僱員收受賄賂。(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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