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殺兩新加坡華裔學生案重審 高院判星印裔室友謀殺罪成 |
2009-10-08 (05:06) |
(澳洲 )(本報雪梨訊)一名雪梨海外留學生被裁定謀殺兩名同住室友罪成,法庭將於下月中判刑。被指以壘球棒攻擊兩名死者,並用利刀刺他們的被告,案發後被控謀殺。 紐省高等法院陪審團昨日裁定現年30歲的泰利華(RAM PUNEET TIWARY)謀殺26歲的鄭朝亮(CHOW LYANG TAY)及26歲的陳寶川(POH CHUAN TAN)罪名成立。 案發於2003年9月15日,與兩受害人均來自新加坡的被告,又與兩人為室友,且均在新南威爾斯大學攻讀機械工程。被告獲新加坡軍方獎學金來澳。 兩名受害人當日下午被利刀刺中,並被一支壘球棒重擊,被告的法律代表DAVID DALTON大律師辯稱,他的當事人當時在自己睡房睡覺,但陪審團拒絕接納這說法。 不過,DAVID DALTON仍稱因此這宗雙重謀殺案存有疑點,利益應歸於受疑人。 控方指被告欠下5千元租金未付,因這筆債及其他原因,陷於痛苦。 據稱,被告所獲獎學金由新加坡軍隊提供,軍方為他支付一切費用,另加津貼。據雙方協議,他須為全職學生,不過他已有一學期沒有註冊,一些科目不及格,但他仍向軍方虛報「及格」。 在聽聞陪審團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後,被告表現冷靜。法官PETER JOHNSON宣布押後至11月13日判刑。(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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