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平息商界強烈不滿,政府日前突然就立法會正審議的《競爭條例草案》提出六大修訂,包括大幅減低罰則、取消獨立私人訴訟機制、非嚴重行為訂明豁免條文等。消委會對取消獨立私人訴訟權感到失望,認為是將消費者的利益作出很大妥協。
消委會指出,取消獨立私人訴訟,將削弱消費者及中小企遇到反競爭行為時的自保能力,認為當商界熟悉新的競爭條例後,政府應重新引用獨立私人訴訟。
消委會表示,將來負責處理反競爭行為投訴的競委會,撥款計算是包括落實獨立私人訴訟,擔心將來競委會的資源不足。消委會又關注競委會的組成,能否有效代表消費者利益,促請政府委任熟悉競爭法的專家,及代表消費者權益的人士加入。
至於罰款方面,消委會建議,對首次違規的企業,罰款調整至一年本地營業額的一成,認為仍有阻嚇作用,但對重覆違反人士,阻嚇力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