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荷西市忠告民眾 撿走回收物犯法 |
2009-01-13 (03:57) |
(三藩市 )(本報聖荷西訊)聖荷西市政府正在社區展開教育外展工作,告誡大眾除了和市府有合約的回收公司外,其他任何人從回收垃圾箱取走物品屬於非法行為。 在全州來說,州長簽署的AB1778號法案今年起開始實施,根據該新法規,如果向廢物回收站提交價值超過50元的汽水罐、塑料瓶、報紙等回收物資,回收站必須登記其身分證明,以支票而非現金支付回收費。 努力打擊非法行為 市府環境服務局發言人嘉納特(Jennifer Garnett)告誡說,從街邊回收桶取走汽水罐等同於偷竊行為,「你是向回收品收集人施以偷竊」,如被抓獲,將被發出罰單。 嘉納特解釋說,回收品收集公司和市府簽有合約,將回收物資可獲益的部分收入考量在內,如果失去預計收入,公司可能要提高收集費,最終就會轉嫁到居民頭上。她指稱目前的汽水罐小偷小摸行為,尚未對回收品收集公司造成明顯的影響。 雖然法律早已生效,但居民對此認識不多,而且相關行為較難量化統計,嘉納特指稱市府正和回收品收集公司合作,向民眾多做宣傳教育,市規執法局和警方也將努力展開打擊行動。 守望相助嚴加監督 她稱問題發生在全市各個社區,有些居民報告說問題近來有增多趨勢,有些則稱保持原貌。 西聖荷西Hathaway社區居民對此十分警惕,守望相助,嚴加監督,擔心個人私隱遭侵犯。 當局建議居民可在回收日當天早上才把回收桶放到屋外,減少遭竊可能,如欲舉報回收品偷竊行為,可致電警方非緊急情況報警電話311,如發現有人開車拾荒,可記下其車牌號碼,致電市規執法局 (408) 277-4528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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