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案宣判眾被告關押王又曾夫婦仍消遙南加 |
2009-01-13 (03:13) |
(洛杉磯 )(本報記者陳慧如南帕沙迪納市報道)台灣力霸案宣判,被告達139人,王家兒女通通吃牢飯,但潛逃海外的王又曾與王金世英夫婦,目前仍逍遙於南加州,據可靠消息指出,勝訴的兆豐銀(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基於景氣關係,尚未打算收回,夫婦倆新春將可於豪宅快樂過年。 此外,據悉,王又曾與王金世英夫婦,早於力霸案爆發前,陸續脫產成功,甚至拿當初以現金付清購入的房宅再抵押淨值,套現出來花用。例如南帕沙迪納市豪宅,2001年1月29日,就向富國銀行(Wells Fargo)再抵押貸款50萬美元,而隔日,再以向兩人親生兒子王令興借款17萬美元為由,讓豪宅債權人又多了一名,因此該豪宅除了貸款銀行之外,接下來的優先順位就是親兒王令興,都是在2001年1月底前,力霸案爆發前就放上「信託抵押」(Deed of Trust)。 儘管跨海提告的兆豐銀,2008年6月底在洛杉磯高等法院勝訴,加上早在3月初假扣押王金世英在南帕沙迪納市的豪宅,有權收回房產,雖然王金世英透過代表律師向龍,提出抗告,但基於景氣不佳,且收回法拍的話,還需要付款給包括王令興在內的前幾個順位的債權人,因此據說兆豐銀目前還在評估收回的時間點。 王又曾與四房妻子王金世英,案發前逃亡洛杉磯,與久居洛杉磯的媳婦蔡雪卿,三人同遭通緝,未在宣判之列,根據台灣媒體報導,台灣法院認為王又曾夫婦惡行重大,在去年8月辯論終結前,曾一度請王令麟等人聯絡父親回台,但王又曾的子女都說,早已與父親沒聯絡。 王又曾夫婦遭台灣政府通緝時效至2031年5月,但兩人絲毫不擔憂,照樣在南加過著悠閒且優渥的「退休」生活,多次遭媒體與南加僑民目擊外出享用大餐、做足浴按摩、參加喜宴,其中81歲的王又曾還多次被發現到夜總會找小姐,甚至帶著舞小姐到蒙特利公園市、阿罕布拉市的舞廳,火熱地大跳交際舞。 另根據律師邱彰向媒體的爆料,儘管王又曾與王金世英在美國名下幾乎沒有財產,但兒子王令興名下至少還有3棟房地產,以及安利銀行80%的股權,總資產預計超過4000萬美元,因此兩人在美的逃亡生活不成問題,甚至可說是比一般小老百姓還好。 而邱彰還透露,王又曾於2005年以力霸轉投資中國子公司名義,花費400餘萬美金在上海購買3棟大都會高爾夫別墅,通通登記在王金世英名下,所以不管在美國或中國,台灣通緝犯王金世英夫婦,都非常吃得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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