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加美22年 華婦申請人道移民失敗 |
2009-01-19 (03:09)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崔源明報道)一個在北美生活了22年的女子,年前在加國境內申請人道理由移民,以便照顧年邁母親及患癌症康復的姊姊,但申請遭否決,上訴也失敗,須要回中國從頭再來。 現年45歲的單身女子潘怡(Yi Pan,譯音),早於1985年「出國」,至1997年間,一直都在美國生活,並且在加州大學畢業。1997年之後,她持綠卡在美國工作,但也在加國停留,只是未有取得任何身分。 直至2004年,潘怡的美國工作簽證到期,她回到加國的母親和姐姐住處,由對方支持生計,潘怡並且以人道理由申請移民。 潘怡提出的理由是,母親年邁多病,而姊姊正從癌症中康復,但有紅斑狼瘡以及腎衰退,須要家人照顧;她如果離開加國,會令她們很困苦。她的申請附上家庭醫生信件,建議有親屬(即當事人)照顧母親及協助姊姊。 不過,加國移民官員2008年作出電話查問後,不數天即裁決不予批准,認為潘怡即使回到中國,對留在加國的母親及姊姊並不構成困擾,因為她們不倚賴潘怡、無她不可的理由。 移民官員又指出,對潘怡而言,她回到中國在適應上也不難,也不會有困難,所以不能列為人道理由考慮。因為考慮到潘怡本身學歷,加上她還有一個兄弟在中國,而他們三人均可以在經濟上支持潘怡重新適應在華生活,因此加國移民當局不認為她具有移民加國的人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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