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貨櫃搶劫案或自導自演 |
2009-03-15 (03:16) |
(洛杉磯 )(本報記者劉孟儒洛杉磯報道)本月四日凌晨發生在高速公路上攔車搶劫案,整櫃省電燈泡不翼而飛,司機被綑綁後丟在路旁的案子有後續發展。昨天坊間謠傳,該搶案有可能是貨主自導自演。 傳言中說,該案苦主在聖蓋博谷區經營燈泡生意多年,受到經濟不景氣影響,不得已鋌而走險,據說那整櫃省電燈泡的價值約3萬餘元,不過卻向保險公司保了約18萬左右的險。 一位不願具名人士指出,這類案件以90年代電腦記憶體正昂貴時發生最多,當年電腦產品價高,偷竊案時有發生,許多業主為了保護這些財產,甚至可以說「抱著記憶卡」睡覺,不過也有不肖業者在高額利潤誘惑下,演出自導自演、再向保險公司尋求理賠的戲碼。 台美律師協會會長吳志鴻表示,經濟不景氣,的確有不少人企圖透過保險造假,來詐騙錢財,他服務的事務所就接到幾件由保險公司委託辦理的保險詐騙案。他估計,這類保險詐騙案件,正以10至20%的比率快速增加,祇要掩飾得好,如果保險公司或銀行一時不察,的確有可能讓歹徒得逞。 吳志鴻說,房地產不景氣,所謂的「假貸款」案也不斷增加,這種詐騙案件,有可能「買主」、「賣主」甚至「房屋」都是假的,歹徒賭的就是貸款銀行或保險公司人員疏失的機率,等到發現,犯罪者早已拿錢遠走高飛。 專家指出,視情節輕重,這類保險詐騙一般定罪可被判刑二到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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