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組織抨朱小蓀 泄警員開槍過程 |
2009-04-01 (05:36)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溫哥華警察局長朱小蓀由於發出內部備忘錄,解釋3月20日警員在溫市中心開槍擊斃58歲美國籍男子哈伯德(Michael Van Hubbard)的事發經過,惹來卑詩公民自由協會(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強烈批評。 該會署理行政總監艾比(David Eby)表示,朱小蓀把屬於刑事調查的證據公開,並且用作公共宣傳用途,是嚴重的錯誤決定。 朱小蓀在備忘錄中表示,在警員開一槍擊倒哈伯德之前,手持一把雕刻刀的哈伯德和警員對峙了1分40秒,並且步步逼近警員,而警員則連番後退,警員在警告無效下才開槍。 不過,根據多個目擊開槍過程的市民指出,警方向哈伯德胸部連擊約4槍。 艾比表示,今次事件一再顯示,涉及警方擊斃疑犯的事件,應該交由民間獨立機關負責調查,而不是由警方作出調查。 朱小蓀上周表示,阿波斯福警方正在調查今次致命事件。 卑詩公民自由協會呼籲,成立一獨立民間機制,專責調查警方使用致命武力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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