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建議修訂《教育法》 教育局首重學生成績 |
2009-05-09 (05:09) |
(多倫多 )(本報記者)省長麥堅迪昨日宣布,省府已提出修訂《教育法》建議,新法例將訂明所有教育局首要專注的任務,就是學生成績。 麥堅迪昨晨在安省教育廳長韋恩(Kathleen Wynne)、士嘉堡紅河區省議員包堅信(Bas Balkissoon)及該區公校教育委員陳聖源陪同下,到訪士嘉堡Grey Owl公立小學,在該場合上發表省府建議修訂《教育法》的新聞公布。 省府指出,安省現行《教育法》(Education Act)羅列各種各樣的規定及責任,細微至如設立圍欄、購買牛奶的項目。然而,對省內家長來說最重要的目標:改進學生成績,卻沒有在法例中提及。 省府所建議的《學生成績及教育局管治法》(Student Achievement and School Board Governance Act),將闡明政府對教育局、教育委員、教育局主席及教育總監的期望。該新法例亦會提倡健全財政管理,要求教育局要設立審計委員會,及訂出教育委員操守規章。 麥堅迪說,安省需要學生達至最佳狀態,同時亦需要省內各教育局專注同一組要務。教育廳長韋恩則表示,在提升學生成績方面,教育委員擔當重要夥伴角色。省府對《教育法》有關修改,就是闡明政府依重教委去創造改變。 多倫多公校教育局士嘉堡紅河區教育委員陳聖源,對省府修訂《教育法》之舉表示歡迎。他認為,這是一個正面的方向,新法例將有助教育委員更清楚他們所擔當的角色,訂立教委操守規章也絕對有必要。陳聖源相信,新例將可令教育局進一步提高透明度和問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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