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小商業獲政府合約不足一成 |
2009-05-13 (05:47) |
(三藩市 )(本報記者蕭慧三藩市報道)三藩市市政府每年數以億元的外判合約,但裡面到底有多少合約由本地商家,尤其裡面有多少合約中,是由獲得市人權委員會認證為由少數族裔、女性及弱勢群體運營的本地小商家(LBE)獲得?市參事會正嘗試找出答案。 批出合約值3億7千萬 根據人權委員會匯總的數據顯示,在2006年9月至2008年12月這27個月時間段,三藩市共批出超過10億元的外判合約,當中以建築工程以及採采購合約佔主要部分。三藩市公用事務局(PUC)、工務局(DPW)、機場以及港務局4個財源相對自給自足的政府部門,加起來外判的合約已經達成5億8422萬元,佔上述時期外判合約的一半有多。 上述外判合約中,三藩市國際機場約8644萬元的合約,只有10%由三藩市的LBE獲得。港務局有22%,工務局和公用事務局共有超過30%。 政府採購(Purchasing)合約在上述時間段中,共批出160個、總值3億7234萬元的採購訂單中,其中則只有不足一成外判給由弱勢群體運營並獲得認證的本地小商家(LBE)。 邱信福要求獲得報告 在現時的經濟環境下,政府採購和外判合約作為資金相對穩定的商機來源,本市商界自然希望更多外判合約可以讓本地企業受惠。 三藩市商會的副主席Jimmy Lazarus就指出,人權委員會的報告中雖然顯示本地企業在三藩市政府的外判合約中,可以獲得部分合約,但是對於本地小型至微型的小商業來說,還是沒有多少能夠獲得市府的合約。而且由弱勢群體運營的小商業,光是要獲得人權委員會的認證,就已經要通過複雜的申請步驟,讓不少人望而卻步,遑論要通過市府的弱勢小商業認證以求獲得投標政府合約的機會,希望市府就此事作出改進。 市參事會幾年前已經通過決議,要求市人權委員會從2006年開始,每年向市參事報告一次獲得市府外判合約的商家類型比例,但是有關報告一直未見蹤影,因此市參事邱信福在今年特別要求就此事獲得人權委員會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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