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類似律師公會組織 渥京擬加強監管移民顧問 |
2009-06-16 (05:02)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崔源明報道)聯邦移民常務委員會最新提交給國會的第8份報告,建議立法及重組移民顧問監管組織,擴大其法律權限,並在數月內指定一政府組織,進一步執行規管移民顧問的問題,令未經授權或無牌代理更容易受到法律追究,以保障外勞。 這份在6月10日提交,以「外勞和影子顧問」報告中建議,要另外成立一個有法律約束力的組織,類似各省的律師公會,以規管任何涉及移民仲介事務的仲介組織或代理。 這個由11個國會議員組成的移民常委會,由安省達弗林─卡列登((Dufferin-Caledon)國會議員蒂爾森(David Tilson)任主席,該小組經討論有關外勞及海外家居傭工在本國的處境,發現涉及未註冊移民代理的種種不良經營手段,故建議國會改變規管移民顧問方法及相關法律。 委員會建議引入一條獨立的法例,重組加拿大移民顧問協會(CSIC),通過立法,以「加拿大移民顧問公會法」,令其有更大的規管範圍,包括未經註冊的移民代理,新組織會有類似各省律師公會的權力,作為執法的權力來源。 新的組織可指派獨立第三者去處理投訴非法或無牌移民代理,投訴人不會擔心其投訴會影響所申請的個案。委員會又建議修改聯邦的《移民及難民保護法》,要求申請人向移民部公開申報是否聘用移民顧問協助遞表,無論該顧問是否有收費。而所謂移民顧問是指獲正式授權的代理。 建議移民部簡化申請表格 聯邦及省的執法部門要合作,透過其中一個主導的政府組織,去統籌及調查未經註冊的移民顧問或代理,令其受到省的專業法律組織制裁,甚至可以按聯邦法例,例如移民及難民保護法、刑事法或聯邦稅法去起訴。這個主導組織要在委員會呈交報告國會後的四個月內確定。 委員會建議聯邦移民部簡化申請表格,檢討國內及國外簽證辦事處的所有網站,確保準確而簡明的資訊,以不同國家的文字提供,提醒海外申請人不一定要聘用移民仲介或顧問,一旦聘用也要用獲正式授權的代表,而且加國政府要強調,即使聘用仲介代辦也不保證申請成功。 委員會也議在移民部各地的簽證辦事處提供當地語文的表格,註明是「聘用代表申報表」,方便日後政府追查。據統計,加拿大移民顧問協會目前有註冊移民顧問約1,300人,但有數以千計未有註冊或退出該組織的人,打著移民顧問的招牌,提供服務。而涉及詐騙的「顧問」,由於不受該會監管,令受害人投訴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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