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刑事檢控科充滿改革新意 |
2011-09-15 (18:26) |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今日發表《2010年刑事檢控科工作回顧》。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形容去年是充滿改革和新意的一年。刑事檢控科集中推行重要的改善措施,以提高該科的效率和專業水平,及令運作更透明公開。 這一系列措施包括:重組及重整該科架構,以提升效率;增設訟辯分科,以反映訟辯專業知識的重要,並提供專門化的途徑;設立一項名為FAST的特快法律指引制度,以便迅速處理較簡單直接的案件;安排檢控人員和相關的執法機關人員舉行「案件覆檢會議」,研究可從選定的案件可汲取的經驗及日後如何作出改善;與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為新近取得資格的律師合辦培訓計劃;及設立職員培訓組及開辦持續法律進修課程。 統計資料顯示,去年刑事檢控科在達致服務表現目標方面表現理想。全年提供的法律指引共15,133次。在所有尋求法律指引的個案中,93.1%是在十四個工作天內作覆。在這些要求當中,有24.5%是透過FAST的特快法律指引制度處理,通過這制度,法律指引通常可即日向執法機關提供。 刑事檢控科的檢控成功率正面地反映該科為彰顯公義所作出的努力。在原訟法庭經審訊後的定罪率為71.7%,包括認罪案件的定罪率為93.8%。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的定罪率為75.3%,包括認罪案件的定罪率為93.7%。在裁判法院經審訊後的定罪率為51.6%,包括認罪案件的定罪率為73.8%。 在法庭進行的刑事檢控和上訴案件數目由前年的5,455宗增加至2010年的5,827宗,升幅為6.8%。大多數上訴案件和原訟法庭案件均由科內律師處理,外判律師則主要負責區域法院和裁判法院案件的檢控工作。在去年,由科內律師所處理的案件數目和出庭日數較前年分別增加9.9%和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