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加強立例遏塗鴉惡行蔓延 違者可判罰2200元或入獄半年 |
2009-02-22 (03:19) |
(澳洲 )(本報雪梨訊)紐省政府已立法擴大塗鴉罪行的違例範圍,把省內在某些情況下攜帶記號筆及蝕刻工具也定為非法。 省府上月指稱,塗鴉罪案已增多,使紐省為此每年支出超過一億元。省府因而加強立例,上述新規定昨起生效。 律政廳長哈蔡斯特高(JOHN HATZISTERGOS)稱,新條例有助遏止塗鴉罪行的擴散。 新例規定,藏有物品蓄意破壞或弄污場地或物業,屬於違法,這項法例以往只適用於噴漆罐。 公平貿易署人員或警員,若發現零售商不把噴漆罐妥為收藏,可當場發出罰款告票。 損壞或弄污物業可被判罰款2200元或入獄六個月,藏有被懷疑用作塗鴉的工具,可被判罰款1100地或入獄三個月。(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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