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改例幫供屋困難人士 五十萬元以下按揭可要求銀行通融 |
2009-04-29 (05:01) |
(澳洲 )(本報坎培拉訊)聯邦政府將修訂信貸及按揭合約,令到因經濟衰退而受到影響的置業人士,不至立刻被銀行收屋。 由十一月一日起,法律上50萬元以下的按揭,業主可以要求銀行通融,例如延長貸款期,或暫時停止供屋。 目前法律上規定,31.2萬元以下的按揭才有此權利。 這項措施受到反對黨歡迎,更認為政府應下更大工夫,協助國民保住飯碗。 公積金及公司法部長謝里(NICK SHERRY)表示,在新法下,更多人將可以獲得援助。全球金融及經濟危機,令失業率上升,已是不爭的事實,政府預料會有更多人向銀行申請暫停供款。舉個例子,業主失業,或已失業半年或一年,視乎銀行或貸款機構的態度,可以暫停失業這段時間的供本或供息。 消費者團體「選擇」歡迎提高門檻,反映房價較貴和按揭額較大的事實,特別是省府城市。政府同時會成立低成本的獨立糾紛審裁處,以便銀行拒絕通融的業主可以上訴。(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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