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公寓入住屢遭刁難 華婦聘律師告董事會 |
2009-05-13 (05:14) |
(紐約 )(本報紐約訊)南法拉盛近皇后學院墨爾本大道一座有54居住單位的合作公寓,其中一單位的沈女士指受到管理委員會不公平看待,懷疑自己的居住權利受到歧視,因此聘請律師向紐約州高等法院提出控告,案件目前在皇后區牙買加排期審理。 沈女士與代表律師Benjamin Tessler昨(11日)在法拉盛講述懷疑遭到公寓管理委員種族歧視的詳情,沈女士強調,她希望自己的經歷公開,讓受到不公平看待的華人站出來爭取合理的權益。 從事房屋與大樓管理財務專業的沈女士說,她是在2004年9月購買現時的公寓,但當時已受到管理委員會的百般刁難,以各種手段企圖阻止她購買,但由於她符合所有條件,因此,管理委員會在拖延交易日期後,終於讓她入住,但因裝修問題,又受到刁難,並以不符合規格而限令10天內搬走,最後力爭下,才能繼續居住。 沈女士指,從2005開始,她一直受到的居住權益被不公平看待,懷疑自己受到種族歧視,因此,忍無可忍下,用法律行動保護自己的權益。沈女士說,法院本來在上周三遴選陪審員審理,但董事會的律師宣稱跌傷而無法開庭,目前正等候排期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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