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喬裝的士阻嚇超速 市民惡評被迫停用 |
2009-05-22 (05:10) |
(多倫多 )(星報專訊)荷頓區(Halton Region)警方過去一年來在無標誌的車輛上安裝的士車頂燈形狀的警燈,來捉拿超速及危險駕駛的司機,因引起民眾反對而被迫停止。 荷頓區警隊的福特督察(Insp. Bill Ford)表示,雖然這種方法非常有效,但警方3周前已經停止,因為一些民眾認為,這給了警方不公的優勢來捉拿違規司機。 福特稱,當地警方的目標是減少因危險駕駛及交通意外造成的死亡案件,這個措施非常有效。有一個地區從去年10月以來就沒有出過交通致命車禍。 他表示,這個方法是交通警員提議的。他們認為有這樣的頂燈,比僅僅是沒標誌的警車,更不容易被發現。他稱,有人投訴稱警方使用的士燈,但他辯解稱,他們使用的只是像的士燈的警燈,上面仍寫著「警察」字樣和878-5511的警方電話號碼。他表示,這個策略的一個用意是,駕車者可能每看到一輛的士都會以為是警車,並放慢車速。 福特稱,警察總長高維爾(Chief Gary Crowell)最初支持這個行動,但後因社區的反對而改變立場。他表示,公眾將其視為不公平的做法,甚至是骯髒的把戲。他稱,這種警車只用在交通執法,而不用來從事便衣行動。他稱警方仍將用配備雷達的無標誌車輛,來對付超速的司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