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威脅事主 低額和解訟案 GM破產 2車禍女童賠償勁減 |
2009-05-28 (05:13) |
(紐約 )(本報訊)《紐約郵報》報道,法庭文件顯示,通用汽車公司(GM)不惜向政府索求以10億元計去救亡,但對於在一項對頭相撞嚴重車禍的兩位重傷女童,公司卻向傷者家屬表示他們最好接受「小額」賠償去和解訟案,否則如果GM破產,家屬一分錢也拿不到。 這兩位女童其中一人是癱瘓的,她們有可能終身要面對醫療費用。 代表其中一位女童的律師山打士在呈交長島蘇福縣州高等法院的文件中表示,GM律師「威脅」事主律師稱,事主應該接受「大幅度縮減」的賠償去結案,不然的話,事主的索賠要求會「在一項破產重組中被抹銷」。 山打士表示:「她們的索賠案一是被完全抹銷,一是在毫無選擇下要接受小數目的賠償。那就是說,這兩位受到災難性重創的女童是不能得到補償的。」 山打士要求法庭對本案頒准「特惠處理」,加快處理過程,在GM破產前開審或和解。 案發於2007年2月,9歲的安瑪與8歲表妹汀妮根坐在她們家庭的一部「GME Envoy」運動功能車第三排座椅,有綁上安全帶與肩帶,汽車在蘇福縣Smithtown失事撞樹,但這些成年人可使用的安全帶卻緊勒女童的頸部。安瑪頸部折斷,需「遍植金屬片與螺絲」,長大後還可能需要多項手術糾正。汀妮根全身癱瘓,需要插管呼吸。 代表安瑪的律師山打士表示車子的安全帶系統不足保護12歲以下的兒童,兒童在突然撞擊時有可能會在座位中「下潛」,原因是肩帶太高,不能綁緊兒童。 山打士表示:「GM知道這些安全帶的危險,但鑑於經濟考慮而仍然加以安裝,認為上法庭辯護便宜過改正這個問題,他們現在甚至不想去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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