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衣警探執行「放蛇」行動 華裔男子買私煙當場被捕 |
2009-07-02 (05:31) |
(紐約 )(本報記者程邁紐約報道)一名華裔男子於便衣警探執行打擊販售瞞稅香煙的行動時現身於交易場所內,並慣常地取走一條未完稅香煙,結果連同店主一同遭到警方拘捕,其代表律師稍後向法官提出動議,指他沒有參與販賣私煙的活動,要求撤消其控罪,不過,處理有關案件的布碌崙高等法院承審法官認為,根據檢方的陳述,被告是清楚知道販賣私煙的非法活動在店內進行,對於他的起訴是完全符合法律程序。 被捕男子楊仁(Ran Yang音譯.下同)於去年10月21日下午5時左右,正在布碌崙約克街(York Street)的一間華裔商店內逗留,當時一名便衣探員正進行「放蛇」行動,調查該店的販賣私煙非法活動,並向該店老闆林甄 (Yan Lin) 購買瞞稅香煙,正當兩人交易時,楊仁從廚房走出來,然後從他們身邊取走一條未完稅的香煙,對他們的非法交易完全沒有異樣的反應,結果他與林甄一起遭到便衣警員的拘捕。 楊仁被捕後面對多項控罪,包括三項企圖逃避香煙稅、一項非法持有並有意銷售未繳稅的香煙罪名,不過,楊仁的代表律師表示,整個行動中,楊仁都沒有參與交易行動,故此動議要求撤消他的控罪。 對於楊仁律師的動議,承審法官認為,根據控方的描述,以交易過程中楊仁的反應看來,他是十分了解整項活動,也清楚明瞭這屬於非法的活動,所以對林甄及便衣探員的交易一點異樣的反應也沒有,他也清楚知道他拿取的是東西,是沒有繳稅的香煙。 法官繼續指出,根據楊仁的行為,他絕對了解到該店正在進行販賣私人的交易,而且從他拿取香煙的舉動,他與林甄的關係也十分密切,以此常識推斷,他的被捕完全符合法律程序,所以推翻楊仁律師的動議。 根據紐約州的法律規定,持有且出售沒有繳納香煙稅的香煙,必須在24小時內補交所漏報的稅款。在此案中,楊仁及與林甄顯然是私煙的販售者,所以案件將會繼續在布碌崙高等法院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