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司法廳堅持控陳旺一案 受害人權益行動會表失望 |
2009-07-03 (05:10) |
(多倫多 )(本報訊)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對於省府及警方在陳旺一案中的反應感到非常失望。陳旺因為自行捉賊被控告,省府司法廳對此決定坐視不理,多倫多警察總長的回應更有助長盜賊之嫌,目前委員會仍等候聯邦司法部長,回應委員會提出修改刑事法要求。 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在昨天發出的新聞稿中表示,司法廳長班德利委託其部門回覆委員會較早前發出的信件,除建議委員會致函社區安全廳,指出警政事務由該部門負責之外,並沒有提出任何建議顯示司法廳會因應陳旺一案採取行動,這回應令委員會感到十分失望。 多倫多市中心華埠雜貨店東主陳旺今年五月因在店外,捉拿一名涉嫌高買的嫌犯時被捕及遭檢控。委員會因而致函聯邦及省政府相關部門,要求採取行動。 對於此案,多倫多警察總長貝理爾上周在警民一家親晚宴上所作的回應,顯示了該部門為何對店東舉報罪案時反應遲緩。對此委員會完全不能同意。 貝理爾指出市民要拘捕罪案嫌犯時會遇到危險及法律陷阱,認為現行法律無需修訂,要嚴厲對付陳旺是十分不幸。他呼籲公眾守法。 由委員會發起的支持陳旺網上簽名行動,如今已收集超過五千人簽名。這個反應表明了加拿大人對這些基本價值觀十分了解,因此委員會要求聯邦及省府的司法部門,體會這些加拿大人的訴求,立即修改現行有關公民拘捕權的法例及其執行上的不足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