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委員會,向運房局提交報告,建議若發展商在推售一手樓時,發放虛假或誤導資訊,要負上刑事責任,最多可監禁7年,罰款500萬,受法例規管的高層人員,包括發展商的董事、經理及秘書等,但受委託推售的地產代理則不在今次規管範圍。
運房局表示,會參考報告,短期內以白紙草案形式諮詢公眾,完成後會啟動立法程序,希望今個立法年度內,提交法例草議及完成立法工作。
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表示,原則上同意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不介意就不實陳述刑事化,但希望當局草擬白紙草案時,可清晰界定不實陳述、或發放虛假資訊的定義,希望規管不要過於嚴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