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親夫斬碎屍體拋棄 女子判囚四年九個月 |
2009-06-28 (05:06) |
(澳洲 )(本報雪梨訊)被裁定開槍射殺丈夫後以一柄利斧把屍體砍碎、拋棄肢體的一名女子,將可在兩年半內出獄。 案發於1992年9月。JOYCE MARY CHANT在西南雪梨REVESBY的家居中槍殺47歲的丈夫WAYNE ROBERT CHANT後,以利斧把屍體斬碎,把殘肢棄於紐省多個不同地點。 被告在翌年3月向警方報案,稱丈夫失蹤,直至2007年,因當局對遺傳物質去氧核糖核酸的化驗技術大幅進步,警方證實發現的一些人體遺骸屬於死者,懷疑被告謀殺親夫,才將她拘捕,隨後控於法庭。今年4月,陪審團未能就被告謀殺罪達成一致裁決,57歲的被告改而承認罪名較輕的誤殺罪,這也獲得檢控方同意。 據控辯雙方同意的事實:被告受到暴力丈夫以一支步槍威嚇,感到性命隨時不保,當丈夫放下步槍後,她便拿起來朝丈夫的頭部發射。 今年6月初在紐省高等法院進行的判刑,被告向法官侯爾(RODERICK HOWIE)稱,當時「不是丈夫死,便是她亡」。 侯爾昨日判刑時表示「不相信(被告的)表白」,他指被告所給予的證據「可能非真實」。 侯爾指出,被告被形容為輕度智障,但她能操控自己的孩子,並企圖操控法庭。他最終判被告入獄4年零9個月,另10個月刑期則與拋棄丈夫的肢體有關,最少要在獄中度過3年零5個月。由於被告已一直被扣押,她最早可以在2011年11月5日獲假釋出獄。 被告的代表律師JOHN SPENCER在庭外稱,他的當事人對判刑結果感到滿意,也認同法官就案件的評論,可持不同立場。(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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