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家由疊架床跌下傷腦 紐省兒童可得賠償85萬元 |
2009-06-28 (05:05) |
(澳洲 )(本報雪梨訊)紐省最高法院昨日判一名到朋友家中過夜,從疊架床上摔下頭骨爆裂的兒童,可得賠償八十五萬三千三百九十六元。 托馬斯(CAMERON BROCK THOMAS)二零零四年四月十歲時第一次到朋友家中過夜,留宿在紐省北部BILAMBIL HEIGHTS地區一所房屋內,但從疊架床頂摔下,頭部重傷。 當時他朋友蕭爾(JOEL SHAW)正睡在疊架床頂,托馬斯凌晨時分爬上去與朋友說話,由於爬梯和安全欄已被拆掉,當他爬下時跌落地上。 他在庭上作供時說:「沒有梯子讓我從上鋪爬回下鋪,因此我把右腳踏在衣櫃上,彎曲著身體,企圖讓左腳踏到下鋪,但我記不清腳是否達到下鋪。我再次記得事情是四月二十三日早晨在家中我自己的床上。」 蕭爾作供時則說:「托馬斯是從頂鋪跳到床邊一個衣櫃頂,並高叫「傑羅尼莫(GERONIMO,美國印地安人傳奇英雄)」,由於他當時腳上穿襪,造成他滑倒摔到地上。從我的角度來看,他是跳下去的,但當我伸頭出去看時,他已跌在地上,並開始叫喊,我當時不知道他是否在開玩笑或覺得有趣,還是實際上摔倒在地。」 蕭爾的父母堅稱,事故與疊架床沒有任何關係。 但大法官科比(DAVID KIRBY)拒絕蕭爾一家的說法,認為托馬斯的描述更可信。 托馬斯的父母說,這一事件令他們兒子的生活改變,他無法忍受聲音,家人必須腳輕輕在他身邊走過,並且變得沈默寡言,情緒反覆無常和壓抑。他甚至談及要自殺。 托馬斯還告訴法庭,由於他的脾氣怪,易怒易躁,他漸漸失去多數朋友。「我也對自己發生的變化感到不快樂和抑鬱」。 大法官接受他的說法,認為這次事故對托馬斯今後的人生造成許多困難,包括在就業方面。他每年還需看兩次大腦創傷科專家,並因這次受損傷而需定期看心理醫生。 大法官判蕭爾夫婦需支付托馬斯八十五萬三千三百九十六元的賠償。(南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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