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號船主聲明:俄方說謊 |
2009-02-20 (03:36) |
(溫哥華 )「新星」號輪船東主吉瑞祥(香港)船務有限公司19日向媒體發出嚴正聲明,指俄羅斯邊防部隊對俄媒體宣稱,「新星」號因載有走私貨物而遭到俄有關機關扣押,這是彌天大謊,暴露了俄邊防部隊試圖掩蓋事實真相、推卸責任。聲明指出,俄羅斯邊防巡邏艦正是這次事故的肇事元兇。 「新星」號船主的聲明中介紹,「新星」號是由吉瑞祥(香港)船務有限公司以租賃的方式,在2006年從浙江通宇公司租賃經營。為了經營方便,貨輪懸掛塞拉利昂旗,但該船完全是屬於中國公司的財產。該船共有16個船員,其中中國船員10人,印尼船員6人。 聲明說,2009年1月3日,「新星」號從泰國曼谷裝載4,978噸的袋裝大米,在1月29日到達俄羅斯的那霍德卡港。在卸貨過程中,俄方以貨損為藉口命令停止卸貨,索要33萬多美元的賠償金,並把該輪扣留在泊位上,直至2月11日才安排繼續卸貨。當晚卸貨完畢,俄方代理遲遲不為該輪辦理離港手續。 經多方努力要求辦理清關未果之後,船長在期租人的同意下,於2月12日晚上開航。2月13日,俄方因「新星」號沒有辦理手續擅自離港,派出邊防巡邏船追擊新星號。俄邊防巡邏艦在公海上追上「新星」號後,用重機槍和火炮不斷射擊該輪。據獲救船員表示,俄艦開火射擊的時間長達數小時,把該輪打得遍體鱗傷,導致海水湧進貨艙。俄邊防巡邏艦不顧該輪安危,強迫該輪返回那霍德卡港。該輪在被迫返航途中,船艙進水嚴重,不斷下沉。 聲明又指出,俄羅斯邊防部隊在公海上對正航行在公海的商船「新星」號開火,行徑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慣例。聲明還說,當「新星」號面臨沉沒危險的時候,俄羅斯邊防部隊顯然沒有提供及時的救援,導致一艘救生筏上的8個船員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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